第227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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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他”林峰看了一眼那具尸体,满脸不解得问道:“死人能说话?”
  “这个人的水和行李都被带走了,显然是被人杀死,抛尸在这里,剩下的人应该已经继续往前走了。”我说道。
  被我这么一说,其他人也纷纷失落了下来,于是我们在白天酷热的时候搭帐篷休息,晚上赶路。
  避开白昼的烈日,减少用水,这样才有一线生机。夜晚走路固然很困难,但是今夜月光却很明亮,漫天的星光正可以用来指引方向。
  用星星导航是古代商队常用的技巧。古代人用这些方法在沙漠中走了上千年,这种年代悠久的方法至今仍能奏效。
  一行人匆匆行路,凌晨三点的时候,他们又看到了一具尸体,这具尸体几乎已经被风沙所掩埋,只露出一小截在地面上。阿卡扎居然不认识死者,这人看起来死了很多天了,他的脸部血肉模糊,眼睛只剩下两个空洞洞的窟窿,似乎在散发着怨毒的光芒。浑身上下血迹斑斑,到处都是被啃食过的痕迹,没有一片完整的皮肤。此刻血迹已经干透,尸体的皮肤也已经完全被晒干,这些啃痕应该是沙狼和秃鹫的杰作。
  这样残忍的景象很少有人见过,李齐发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了。
  我对这具尸体很感兴趣,用手扒开了尸体周边的沙子,尸体终于完全露了出来,我十分仔细地查看着,不放过任何一个部位。
  我指着那具干尸缓缓开口说道:“这个人死前中过枪。”众人顺着我所指的地方仔细一看,只见尸体的左边肋骨上居然有颗子弹,这个子弹已经深深嵌入他骨头中,加上血肉模糊,几乎很难被发现,但是我还是发现了。
  尸体的左手上还戴着一块钻石手表,表盘已经破碎,手表上的时间定格在三点钟的位置。难道他是三点的时候死的,到底是下午三点还是半夜三点,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。
  阿卡扎看了看尸体手上的表,突然眼珠一转,哈哈大笑了起来,他似乎想到了什么。
  李齐发看着他的笑容,不禁问道:“你笑什么。”
  阿卡扎也不理会他,却解下自己的手表用力地摔到地上,又重新捡起来,然后微笑道:“他这个手表有问题。”
  阿卡扎解释道:“你们看,普通手表都无法在沙地上摔碎,更不用说是钻石表了,这种钻石表质量很好,掉在沙地上怎么可能会摔破,如果他是在这里被杀的,杀他的人怎么会无聊到去把他手表打碎。”他顺手解下那手表让众人看清楚。“这种表价格昂贵,杀他的人却没有拿走,显然他是自己摔倒的时候打碎的,而如果在这里摔倒,绝对不会打碎手表,这就说明他中枪的地点并不是在这里。”
  “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将他搬在这里。”李齐发想了半天,自作聪明地说道。
  “没有人会傻到在沙漠里移动尸体,如果想毁尸灭迹,肯定直接埋掉的,不可能扔到这里来。”我沉思了一下,皱眉道:“我看他应该是中枪之后逃到这里的。”
  “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?”李齐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。
  我环视四周缓缓道:“这个尸体身边连水壶都没有,应该是仓促之间发生了什么意外,不然谁会空手进沙漠。”
  “恩。你说的有道理。”阿卡扎搔搔头接着说道:“而且这个人应该是半夜三点中枪的。”
  “你怎么这么确定?”雪媚娘不解的问,美眸闪动间带着一丝疑惑。
  我接着解释道:“你看手表上的刻度,要么是下午三点,要么就是半夜三点。这么热的天,白天手表甚至热得烫手,只有晚上人才会戴着手表,而且半夜三点正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。”
  我笑了笑道:“不过看到这具尸体,至少是个好消息!”
  “为什么是好消息。”阿卡扎不解的问道,他说在他们蒙古人眼里,在沙漠中遇到死人是不详的征兆,而此刻我却说是好消息。
  任冰接口道:“这里地处偏远,人迹罕至,绝对不会有游客前来,这个人却偏偏是近期死在这里的。如果我没有猜错,这人应该就是前面那一只驼队的人之一,那就说明我们现在走的方向是对的。”
  我又接着说道:“这附近既然有郊狼,那应该就有水,何况刚才那具尸体上的啃痕应该有些是秃鹫、兀鹰之类的猛禽留下的,秃鹫的猎食范围虽然很广,但是它们生活在草原上,以此看来我们已经快要离开这沙丘了。”
  众人纷纷点头城市,尤其是阿卡扎,朝着我翘起了大拇指。
  我们继续上路。月影西移,寒风咧咧,今晚依旧是刺骨的严寒。
  黎明前的黑暗,手提灯照耀下,帐篷搭好。我们停下来就地休息。虽然此刻是半夜,没有酷热的太阳,但是我们依然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。
  水,我们前面杀了那只骆驼肚子里那点水,绝对撑不了多久。当务之急是必须要尽快找到水,不然这些人就真的要命丧荒野了,现在由于拖得时间太长,剩下的七只骆驼驼峰也已经扁平了,也就说明,这些骆驼也没水分了,现在杀了,连一个人也喝不饱。
  外面狂风呼啸,帐篷里寂静无声,雪媚娘说道:“现在我也感觉到了远处有水汽,要不然我们先走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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