溺玫瑰 第117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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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因为不懂什么牌子的香烟好,买之前,她在网上搜索浏览,发现黄鹤楼和白沙的排名不相上下,都是好烟。
  走进便利店寻找目标, 黄鹤楼售空, 温书梨选了盒白沙。
  前台收银员看到一个长相如此清澈的女孩拿了盒烟,不由得惊讶, 问原因又觉得多此一举, 只得在心里暗暗感叹:这小姑娘挺……野。
  “你不喜欢烟味。”沈厌接过, 眸底勾出浅淡的几分悦,“买这个干什么,想看我抽烟吗?”
  英语那次竞赛,一行人在京城的深巷子口吃饭,遇到寸头哥抽烟,温书梨的表情不是很好,可以看得出她不喜欢烟味,或者不喜欢抽烟的人。
  但现在……
  温书梨双腿交叉,仰头看着他,“香烟可以缓解不好的心情,我是不太喜欢烟味,但如果你的心情可以变好,我没关系。”
  香烟又称尼古丁,成分包含烟碱、烟焦油和一氧化碳,三者之下逢火燃烧散发的白雾,随喉管进入肺部会使人产生短暂的兴奋。
  所以,很多人在情绪烦躁之时会借烟舒缓。
  今天晚上的事情,沈厌的心情应该不会太好,那他应该是需要的吧。
  自从谈恋爱开始,温书梨没有见过沈厌抽过烟,他身上依然是清新凛冽的薄荷味,未沾染一丝属于香烟浓重的刺鼻感。
  她这么做是想让沈厌明白,即使我有不喜欢的事或物,前提条件是你,我都会接受。
  “抽烟……”见他不说话,温书梨又叮嘱了句,“抽烟可以,不要抽太多,危害身体健康。”
  想来想去,沈厌没想到温书梨买的东西是香烟,这么一看,他倒是想多了。
  “温书梨。”
  空旷的房间内,每一处都是静的,沈厌的声音在动,仔细听的话,有些喑哑:“我不抽烟。”
  他说话的同时,温书梨起身,莹白玉足踩在原木地板上,裤脚稍微向上挽了些许,露出纤细骨感的脚踝,一步步走向他,“为什么?”
  “是因为我吗?”
  不得不承认,这个问题问得幼态,可以忽略不计,毕竟在她心里早已有了答案。
  落地窗与地板相连,明净透亮,窗帘微微敞开,缝隙因冷风的舞动渐渐加大,皎白月光投进室内,两人的剪影距离缩小,直至重叠。
  温书梨抱住沈厌,侧脸蹭了蹭,“阿厌,不抽烟因为我;来京城也是因为想让我值得最好的;我的喜好、我说过的话、我的一切生活小习惯你都记得清楚,你对我的喜欢我看得到。”
  喜欢说出来无形,表达于实际行动。
  真诚往往最能打动人心。
  “我对你的喜欢,你也要看到。”
  温书梨闭上双眼,感受到沈厌轻轻顺着她的脊背,哄人似的。
  她继续说:“我们是恋人,彼此信任、彼此依赖最为基本,你有的时候也可以不用那么坚强。”
  就像沈厌失去母亲的支撑,一个人承受日夜苦寂与孤单,她太心疼了。
  早在高中,温书梨隐约知道沈厌家庭的不完美,她没有硬逼着他说,入大学这段时间以来,她用自己的方式靠近他,教他慢慢打开心扉。
  抬眸,与沈厌撞上目光,“还有我呀。”
  “梨梨,对不起。”沈厌环紧温书梨,不经意地偏头,鼻翼轻触了下她的白皙颈侧,发痒,“对不起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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